常务副会长
夏海钧(中国恒大地产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局副主席、总裁)
莫斌(碧桂园控股有限公司集团总裁及执行董事)
朱荣斌(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执行董事长兼总裁)
林峰(越秀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越秀地产总经理)
张俊(中国奥园商业地产集团总裁)
陈茵(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裁)
刘臻(广州富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集团副总裁、华南区总经理)
麦帆(佳兆业集团(深圳)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集团控股总裁)
李升阳(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公司总经理)
答恒诚(广州珠江实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
刘黎斌(平安不动产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总经理)
刘光金(东莞市三正manbetx登陆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
曹志伟(广州新城市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
副 会 长
(按姓氏
笔画排列)
王安泉(江门市蓬江区锦富manbetx登陆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
王海洋(雅居乐地产置业有限公司总裁)
王燕凤(东莞市富盈manbetx登陆开发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毛文斌(广州市湖品manbetx登陆有限公司(龙湖地产广州公司)总经理)
邓亚宁(茂名市宏丰长湖manbetx登陆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邝绍荣(万博手机翔顺manbetx登陆开发有限公司副总裁)
付熙嵬(中海发展(广州)有限公司总经理)
吕文(佛山市东建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刘守和(河源市华达集团manbetx登陆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
刘远炳(美林基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
刘昉(惠州隆生企业(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
刘绍生(宜华地产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长)
阮灿华(清远市恒福manbetx登陆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
纪建德(龙光地产控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副总裁)
麦泽年(美的置业集团有限公司营销管理中心总经理)
吴智军(路劲地产广州公司总经理)
陈文华(万博手机坤山集团有限公司执行总裁)
陈志华(广州绿地manbetx登陆开发有限公司集团副总裁)
陈俐(万博手机能兴manbetx登陆开发有限公司董事会主席)
陈水茂(广州市敏捷投资有限公司常务副总裁)
陈富东(万博手机富港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
林汉波(珠海诚丰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
罗文强(佛山北大资源地产有限公司总裁)
罗北生(万博手机保利manbetx登陆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
郑少初(韶关市富康物业有限公司总经理)
单文(星河地产华南区域副总裁)
钟振强(万博手机宏远集团manbetx登陆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
高原(易居企业集团 副总裁)
袁鸿昌(深圳世联行地产顾问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莫浩然(广州汇美发展有限公司总裁)
徐学文(万博手机祥利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总裁)
徐珺(广州市方圆manbetx登陆发展有限公司董事会执行总裁)
崔东(广州颐和集团有限公司颐和地产集团副总裁)
谢宇晗(合富辉煌董事、合富研究院院长)
殷杰(广州旭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
黄书平(深圳融创manbetx登陆集团执行总裁、广深区域公司总裁)
黄少媚(新世界(中国)地产投资有限公司副行政总裁)
黄建潼(万博手机联泰manbetx登陆有限公司董事长)
黄锦华(万博手机万象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
黄灿浩(广州市金岳置业有限公司董事长)
黄韶海(福晟集团执行总裁、广州福晟董事长)
萧睿(广州金科manbetx登陆开发有限公司华南区域董事长)
梁志旺(万博手机瑞丰manbetx登陆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
韩冬(招商蛇口华南区域总经理、广州招商总经理)
鲁君驷(格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总裁)
谢跃辉(中国manbetx登陆开发集团肇庆百花园有限公司董事长)
蔡鸿文(万博手机客天下旅游产业园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监 事 长
陈国辉 监事:弓毅伟 李小楠 王楚焊 冯锦麟
商务洽谈:黄先生 86-20-87382426 刘先生 86-20-873768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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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记者从国土部获悉,今后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或再转让须征收20%—50%的土地增值收益调节金。调节金全额上缴试点县地方国库,纳入地方一般公共预算管理。
近日,财政部、国土资源部联合印发《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土地增值收益调节金征收使用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对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土地增值收益管理做出规范。该办法适用于国家确定的包括北京大兴在内的15个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改革试点县(市、区),有效期至2017年12月31日,与试点时限保持一致。
《暂行办法》共五章二十四条。以实现土地征收转用与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取得的土地增值收益在国家和集体之间享比例大体平衡,维护农民权益为原则,对调节金的概念、征收范围、征收缴库、使用管理、法律责任等进行了明确规定。
《暂行办法》提出,按照建立同权同价、流转顺畅、收益共享的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制度的目标,在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环节取得入市收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在转让环节取得再转让收益的土地使用权人,应向国家缴纳调节金。调节金分别按入市或再转让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土地增值收益的20%-50%征收。具体征收比例,由试点县综合考虑土地增值收益情况,考虑土地用途、土地等级、交易方式等因素确定。
《暂行办法》还明确,调节金全额上缴试点县地方国库,纳入地方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由试点县财政部门统筹安排使用,试点期间,省、市不参与调节金分成。调节金征收部门应定期公示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成交及调节金缴纳情况。
《暂行办法》还提出,有以下5种情形之一的,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追究法律责任:擅自减免调节金或者改变调节金征收范围、对象和标准的,隐瞒、坐支应当上缴的调节金的,滞留、截留、挪用应当上缴的调节金的,不按照规定的预算级次、预算科目将调节金缴入国库的,其他违反国家财政收入管理规定的行为。
》释疑
◎为何征收
农地国有用地应负同样义务
国土部相关负责人表示,征收调节金符合中央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要求。根据中央改革精神,要建立“同权同价、流转顺畅、收益共享”的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制度,就必须建立一套兼顾国家、集体、个人的土地增值收益分配机制。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应履行与国有建设用地同等义务,承担相应的基础设施建设等社会责任,按规定应缴纳相关税费。
◎如何征收
未按规定缴纳相关部门督缴
《暂行办法》规定,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交易方按合同支付价款及税费、调节金后,由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按规定办理不动产登记手续。调节金缴纳凭证是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和再转让办理不动产登记手续的要件。调节金缴纳义务人应按合同、协议及缴款通知书规定及时足额缴纳,对未按规定缴纳调节金的,财政、国土资源等相关部门有权采取措施督促其补缴。
◎征来何用
现金留足集体成员公平分配
该负责人说,调节金全额上缴试点县地方国库,纳入地方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由试点县财政部门统筹安排使用,试点期间省、市不参与调节金分成。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以现金形式取得的土地增值收益,按照壮大集体经济的原则留足集体后,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之间公平分配。对以非现金形式取得的土地增值收益应加强管理,并及时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进行公示。